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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
08/04

15:42

来源:

公园城市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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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
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公告单位: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

202684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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